病人安全委員會組織章程

一、目的: 本院針對病患於住院期間或就診時,對於健康照護過程中引起的不良結果或損害所採取的避免、預防與改善措施。這些不良的結果或傷害包含了錯誤、偏差與意外。建立病人安全照護目標,進而促進病人安全,並確保醫療服務品質。

二、任務:本會之工作範圍如下:

(一)年度病人安全工作目標之推行及監測。

(二)規劃建置院內醫療不當事件通報制度。

(三)落實醫療不良、異常事件之通報與檢討。

(四)建立臨床警示系統的安全管理。

(五)推廣與建立用藥安全措施與藥品管理。

(六)審議病患意外及醫療不當事件之案例。

(七)病人安全品質指標之推行及監測。

(八)審核病人安全相關之標準作業程序。

(九)辦理病人安全之相關教育訓練活動。

(十)促進民眾參與,改善醫護溝通。

(十一)其他有關病人安全相關事項。

三、適用範圍:全院同仁。

四、組織與職責:

(一)主任委員(兼召集人):設主任委員一人,由院長或院長指派,並授權委員會之相關事宜。負責全院院內病人安全工作之政策決定、行政支援等事宜。

(二)副主任委員(兼執行長):由副院長擔任,協助主任委員(召集人)召開會議並落實執行各決議事項。

(三)執行長: 追蹤彙整及內外部通報業務之處理與追蹤。

(四)執行秘書: 執行祕書行會務通報、決議事項記錄、執行情形。

(五)委員:分別由婦產科、小兒科、麻醉科、護理部、檢驗科、藥劑科、感控組、行政單位等單位主管擔任,並視需要由本會主任委員指派相關人員列席參加。

(六)病人安全教育訓練方針之研議。

(七)病人安全推動與輔導之審議。

(八)年度病人安全計劃之審議。

(九)病人安全相關作業標準流程之制定與審議。

(十)改善醫療異常事件。

(十一)加強全院各部門之訊息傳達與溝通。

(十二)其他有關病人安全促進與諮詢。

(十三)任期:本委員會成員任期為長期性,如因異動則由職務接替者(或代理人)自動遞補之。

五、會期:

(一)本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召開會議乙次,遇有審議及交辦事項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。

(二)會前應有充分之準備,由執行秘書設定討論事項。

(三)陸續討論設立之問題直到結案。(以2個月為限)。

(四)於100年6月份會議開會決議且全數通過,自9月份起以下委員會會議合併開會。1.感染控制委員會2.病歷管理委員會3.醫療品質暨手術室管理委員會 4.藥事安全委員會5.病人安全委員會6.癌症篩檢推動委員會7.輸血管理委員會。

(五)推廣與建立用藥安全措施與藥品管理。

(六)審議病患意外及醫療不當事件之案例。

(七)病人安全品質指標之推行及監測。

(八)審核病人安全相關之標準作業程序。

(九)辦理病人安全之相關教育訓練活動。

(十)促進民眾參與,改善醫護溝通。

(十一)其他有關病人安全相關事項。

六、報告:報告由執行祕書,將討論結果分送有關醫護人員,作為整個病人安全改進之依據。

七、附則:本組織章程呈請院長核准後頒布實施。

八、組織圖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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